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规定暂行半年 8月末后出正式规定

2011年03月07日17: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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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谈“促进消费和对外经贸”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外资并购的问题,陈德铭说,国务院已于2月3日正式发文,实行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商务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一个月后,因为2月是28天,也就是在3月5日应该有一个具体的规则。这一两天在网上已经公布商务部关于外资并购程序上的具体规定。

这个规定只是一个程序上的操作,但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因为从国务院决定到我们要公布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我们这次公布的只是一个暂行规定,我们在这个规定里,提出了用半年的时间作为暂行规定实施时间。在3月5日后的45天内,给公众进行评议,对这个暂行规定有什么意见,我们会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同时,我们在这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会密切跟踪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大概到8月末以后,我们会根据大家的评议、根据暂行规定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再作出正式的规定。

但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有个别的外商企业担心是不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会变。我的回答是,不会变,中国是为了进一步地开放,进一步的开放就要兼顾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兼顾到一些规则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所以我们实行世界各国通行的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在扩大引进外资和更多的企业参与中国的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保护国家的安全。

在这样的过程中,为了使大家能够得到怎么具体操作,对需要如何申报、如何事先向商务部咨询等等,在网上的暂行规定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说明,也欢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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