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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1000万套建设任务、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5日,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保障房建设的大段阐述,引发两会代表委员高度关切。
总理报告指出,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有人测算,若以每套保障房7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成本2000元估算,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江苏省今年的任务是39万套,算下来平均一个地级市有几万套,投资要几十亿元。
“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即便是东部地区,仅依靠财政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应该有多渠道筹资。”无锡市长毛小平表示,一是要有信贷专项支撑;二是财政,包括预算内财政和土地收益;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让有钱的企业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认为,保障房主要还是靠地方。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收益达2.7万亿元,这个盘子非常大。国家早已规定地方将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落实不理想。建议把土地出让金与保障房建设“打捆”,这能解决大问题。
由于公共租赁房今年占比大,这也拓宽了融资渠道。最近全国社保基金与南京公租房项目签订了30亿元融资项目。周岚建议说,资金瓶颈可以通过吸引保险资金、发行债券、商业贷款、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实现。
来自云南的李瑾代表说,国家对保障房建设的补助不能“一刀切”,对边贫地区、革命老区应提高补助标准。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宋林飞委员说,建设保障房,不能只有“新目标”而没有动静,或数字“缩水”。国家下这样大的力度和决心,如果一些地方完不成,问责就要动真格,责任必须细化。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相关部门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基本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这表明,保障房的硬性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也很少见到有关问责,硬任务更要有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