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有望两年左右出台

2011年03月07日09: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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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静)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支行行长高小琼接受采访时透露,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已是万事俱备”。他透露,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已经上报国务院,有望两年左右出台。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和提升社会公众信心、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包括美国、欧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抵御风险、维护市场稳定和担当处置危机的操作平台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小琼称,危机过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得到美联储和财政部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偿付能力的公司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将存款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拓展到非存款类金融领域,进一步提升了存款保险制度在系统性风险处置制度中的作用。

高小琼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低成本的金融稳定机制,对中小地方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置,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对整个银行体系的信心,十分有效。

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从1993年正式提出到论证、方案制作,历经近20年至今尚未出台。

昨天,高小琼建议,在当前地方性金融业迅速扩张的情况下,潜在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值得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应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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