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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09年3月8日截图。
2006年起,每年一个议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
6年间,相关机构对这个议案的答复年年有变化——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昨天,他带来最新消息:中纪委在去年8月给他的回复中明确表示,中纪委“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官员财产公示的脚步声,在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里,一步步清晰起来。
六年六提 “财产公示”议案
财产公示可从高危岗位突破制度设计 难在“现实冲突”越是高官 越赞成财产公开
京华时报:从2006年起,你就一直建议“就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今年又提了一遍,为什么?
韩德云:我本身从事的是法律工作,现实中接触了很多贪腐的案例。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一些官员本质是好的,后来走向了犯罪?我们固然应该通过思想深处的灵魂教育来解决这个问题,但现实中最起作用的还是法律手段。
京华时报:最新的进展是什么?
韩德云:最近一次回复是去年8月。中纪委回复我的议案称,他们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开始着手起草建议稿。
京华时报:官员财产申报,困难在什么地方?
韩德云:中纪委给我的回复中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普及知识、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从我国实际出发,需要对制度的设计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包括申报主体范围、申报财产范围的界定,以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后是否公开、是否要分步实施等等。立法不是小事,一旦颁布实施,就必须要立得住、行得通,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