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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缩小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用于行政费用的支出占18%之多,这相当于美国9%的2倍,法国6%的3倍,日本近3%的6倍。
“大力压缩政府包括‘三公’在内的行政性支出,就可以在政府财政收入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将更大比重的财政收入用于民生支出。”蔡继明委员说。
此外,委员建议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行业。“从1994年至2008年,国企的利润全都没有上缴。国民不仅没有分享到国有资产的收益,反而由于国企垄断使国民支付着几乎是世界最昂贵的房价、油价、交通运输费和通讯费。”蔡继明说,必须打破政府对诸多原本属于竞争性行业的行政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自由进入。对自然垄断行业要加强政府管制,央企要从房地产市场退出,国有垄断企业的工资不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委员的第四条建议是强化和改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1980年我国开征个税,作为起征点的800元是当时月平均工资的12倍;现在作为起征点的2000元是月均工资的75%。这说明我国个税负担大都落在了中低收入阶层。”三位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4000~5000元。考虑到我国财富的集中度极高,而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第一代富翁已经大都面临财产继承问题,应该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此外,应大幅度提高劳动收入在财富分配中的比重,当务之急是把我国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达到人均GDP的58%,与此同时,政府要适当降低企业的税赋,以便为企业劳动成本的增加留出一定的空间。
同时,还应加快城市化进程,要在十二五期间首先解决农民工进城不落后、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或“伪城市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已进城务工多年的2亿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市居民。
“总之,只有实现公平的经济增长,使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我们的改革开放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共同富裕的理想才能成为现实。”三位委员表示。(记者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