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房产税六大疑问——代表委员热议房产税改革

2011年03月03日08: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产税 税负转移 热议 代表委员 中小户型 平抑房价 改革试点 抑制房价 试点 土地财政

疑问三:该对哪类房子征收房产税?

作为两个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很大差异:上海只对新购的第二套以上征税,且人均免税面积达60平方米;重庆则要对所有存量高档住房征税。在税率上,上海也要“温柔”得多。

“上海方案一是规定了人均60平方米,好操作一些。二是规定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把第一套卖出的,予以退税,显得更人性化一些,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叶青说。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表示,重庆之所以要对所有高档住房征税,就是要通过征收房产税等差别化税收政策,禁止供应别墅用地等用地政策,控制高端住房开发,约束高端住房消费,遏制炒房,抑制房价。

“作为研究者,我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地方上的试点方案也没有覆盖普通居民住房。如此,商品房的低端保障部分也就被排除在房产税之外。而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贾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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