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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3日讯今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大会将通过人事事项;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中国网将进行现场实时报道。
贾庆林说:“关于大会选举办法,也已经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后提交全体委员讨论,并在昨天下午举行的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现作为会议正式文件印发全体委员。现在请工作人员再宣读一下选举办法。”
随后,工作人员宣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35条,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的工作,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三、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的建议名单,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各委员小组酝酿讨论。常务委员会根据委员小组讨论意见,经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名单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
四、全体会议选举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进行。
五、全体会议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委员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需超过全体委员半数方为当选。
六、候选人所得赞成、反对、弃权票数和未按表决器人数由大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宣读,会场显示屏同步显示,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