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从国情出发,不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坚定态度。一年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在继续深化死刑核准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审判监督程序及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着眼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试行庭审网络直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公开听证。坚持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国共有5568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05412件,参与审理案件数量上升34.05%。
更加注重规范法官裁量权。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共制定司法解释18件,司法指导性文件43件。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查。强化审判管理环节对法官行使裁量权的约束和规范机制。完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和分析制度,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强化审级监督,加强二审和再审工作,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明确同一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开展量刑规范试点,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障律师的代理权和辩护权,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正确行使裁量权。
更加注重加强司法管理。这是保障司法公正高效的关键举措。大力加强司法业务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大力加强司法人事管理,完善公开招考法官和法官逐级选任等制度,把好队伍进口;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改进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强化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工作绩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41%,生效裁判改判率为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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