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环评服务结构调整 14个项目缓批或不批 关停1100多家造纸企业 -人大就"住房保障问题"答问/要点 -廖晓军:资源税择机征 印花税无下调空间 券商1季度业绩将开门红 -苏宁:央行正在研究如何规范民间融资活动 "两率"都存在下调空间 -财政部官员:"个税暂不上调"属误传 个税起征点越高富人越有利 -美军监测船逼近海南岛 我最大渔政船南海首航 外交部答问实录 -专家称国产大飞机有望在10年之内研制成功 有技术难关尚待攻克 -美或推强硬贸易政策 九成美企无撤资中国计划 麦道夫12日认罪 -卫生部:今年投370亿扩建全国70%县级医院 医改方案公布以日计 -今年高校毕业生达611万 中纪委原副书记:大学生考公务员是倒退
首页>>2009两会>>建言献策
委员提议将妇女产假从目前3-4个月延至6个月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3 月 12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张强)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女性产假时间为6个月,而我国的女性产假只有3个月。昨日,张晓梅等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发起提案,提议我国将妇女的产假从目前的3~4个月延至6个月。

据规定,目前我国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的半个月至产后的两个半月,为期3个月;晚婚晚育者,则可延长至4个月。

而国际上多数国家的女性产假时间为6个月,一些国家甚至长达一年,如英国女性可享受9个月的带薪产假,未来有望延至一年。

此外,委员们建议,通过生育保险立法、增加国家投入比例等手段,让全社会共同负担原本由妇女个人承担的生育责任。这样一来,可以尽量减轻用人单位在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负担,从而消除企业对聘用女性职工的疑虑。(来源:广州日报)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相关文章:
澳门特区政府坚持怀孕女性雇员应享受56天产假
育龄女工受就业歧视 专家:中国男人也该休"产假"
调查显示:大多数女农民工未能享受产假待遇
北京多数高校称不鼓励不提倡大学生休产假
图片新闻:
中国去年慈善捐赠1070亿 个人捐款首次超过企业
温家宝总理对话农民代表:你有要求我的权利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