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1949.10.9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毛泽东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会议通过“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并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1949.11.1 新疆保卫世界和平民主同盟(以下简称“新盟”)中央组织委员会发表讣告宣布:新盟中央主席阿哈买提江、新盟中央组织委员会委员伊斯哈克伯克、新盟中央委员、情报处长阿不都克里木、新盟中央委员达列尔汉、中苏文化协会新疆分会会长罗志,以及其他随员和飞机驾驶员,9月为出席全国新政协会议自伊宁飞往北京途中,因气候恶劣,飞机失事,不幸遇难牺牲。毛泽东主席22日致电新盟中央吊唁,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周恩来总理也分别发了唁电。
1949.11.12-16 中国国民党民主派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的宣言说,从16日起,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以及党内其他民主分子,都团结在一个统一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继承中山先生之革命传统,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之下,为实现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而努力。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会。
(1950年)
1950.4.15-18 中国致公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政治报告,修改了党章,取消了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政纲,接受人民政府共同纲领为该党政纲。会议决定停止在国内发展组织,加强团结华侨工作,号召华侨回国投资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1950.4.15-25 中国民主促进会在北京举行解放后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接受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为该会纲领。会议通过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中国民主促进会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选举产生第三届中央理事会。
1950.6.4-23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土地改革法草案和国徽图案;一致同意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薄一波、郭沫若、聂荣臻、沈钧儒分别作的关于土改、政治、经济财政、税收、文化教育、军事、法院工作的报告。
1950.12.10 新华社报道,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历时十个月。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组织的决定》、《关于干部问题的决定》。
(1951年)
1951.8.18 政务院公布《关于地方各级协商委员会的关系的决定》、《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补充规定》和《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
1951.9.6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保护国家机密的决议》,《关于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及省、市协商委员会关于处理人民意见的试行办法》公布。
1951.10.23-11.1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主席致开幕词,周恩来总理作政治报告,会议通过《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决议》、《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报告的决议》、《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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