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1950.1.5 政务院发布《关于任免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
1950.1.5 新华社报道,周恩来外长发表声明,令所有前国民党政府驻外国的使领馆和办事机构人员,均应负责保护资财文件,听候接管,不得破坏盗卖。
1950.1.7 《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和《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公布。
1950.2.24 政务院发出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
1950.4.24-29 中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章程》。29日,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成立。
1950.4.29 劳动部发布《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1950.6.17 政务院发布《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1950.7.15-8.5 第一届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举行,谢觉哉部长作《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
195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图案说明、使用办法、制作说明公布。
1950.10.10 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发出《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登记的通知》。
1950.10.19 《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9月29日政务院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布。
1950.10.29 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
1950.11.3 政务院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大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1950.11.29 国家财委发布《关于1950年年终双薪或奖金问题的处理办法》。
1950.12.8 政务院第62次会议通过《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区人民政府及区公所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及《对外贸易管理条例》。
1950.12.11 内务部公布《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