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包括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及秘密会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规定,预备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预备会议的任务是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全体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执行主席轮流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