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胡锦涛访亚非五国 重点商讨能源合作 萨科齐愿对话中国领导人 -全国耕地受旱面积2.76亿亩 粮价整体平稳 旱情或将持续至3月份 -军委明确要求国庆60年阅兵须做到四个一流 装备兵种均超过历次 -发改委研究协调煤电矛盾 国资委:严防借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 -中国进出口或10年首次连续3月下降 美推迟发次轮金融救援计划 -财政部回应: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有大修订 央行行长暗示不降息 -房地产业振兴规划已提交国务院 3月或出结果 媒体质疑其必要性 -人保部派10小组调研全国就业形势 北京调整"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统计局:2009年1月份CPI同比上涨1.0% -联合国会议大多数国家赞赏中国人权成就 支持中国发展人权事业
首页>>2009两会
对破坏选举的如何制裁?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2 月 10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一)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图片新闻:
京沪高铁年内贯通全线隧道 将投资600亿 提供60万岗位
西气东输二线东段开工建设 总投资超1400亿(受益企业一览)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