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2008中国改革论坛(佛山)”上,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在结束了“制度创新是改革核心”的演讲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大部制改革,不简政就难以取得精兵的效果。”
他说,机构调整在职能只增不减的情况下,只会重蹈机构臃肿的覆辙。“我是赞同压缩发改委等机构职能的”。
成思危发出疑问:“出现综合性的部门来收集信息、判断形势、协调部门是有必要的。我们以往的计划经济体系的‘计划部门’就是发挥这个作用的,但是为什么到后来,综合协调的作用反而发挥不出来呢?”
他自问自答道:“要提高部门的行政效能,首要的任务就是压缩机构设置。”
他对记者们笑称:不是说改革不能够悔棋,是因为改革有路径依存的效应。走错了再悔棋,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在谈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改革进程时,他提出了四个需要着重处理的关系——法治与人治、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集权与分权。
在“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上,他认为,近年来我国在遏制官员腐败的问题上,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要取得彻底的成功,就需要在制度设置上进行有效的调整。
“我们的官员在裁量上有太大的自由度,这就是人治。”成思危尖锐地指出。
在成思危看来,依法治国是通过依法行政来实现的,但最终的落实还在于依法治官。“遗憾的是,很多地方的立法者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违宪是最大的违法。”成思危以他在全国人大的工作经验,谈宪法的绝对权威问题。
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成思危担心社会上出现的向公平复归的迹象。“不能让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他解释说,人们在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时,容易混淆“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
初次分配还是强调效率为主,二次分配来让政府担当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而三次分配则是建立在先富阶层自愿基础上,对贫困弱势群体状况的帮助和改善。“这不是制度的范畴,是道德的范畴”。
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成思危侧重提醒的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戒尺。此一“戒尺”受限于市场的基本规律:“政府的行为举动不能违反价值规律、不能违反供求规律、不能违反竞争规律”。
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上,成思危认为地方在GDP上的竞逐是制度的结果。“根本上讲,动力来自于中央”——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责上的不匹配,就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地方决策者的发展走向。(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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