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局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孙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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