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现有政府机构,“加减法”是题中之义:即减少与合并重叠设置的部门,建立若干规模相对较大的部门。但成功实行地方部门体制改革,不仅要做“加减法”,还要做“乘除法”:即力求实现机构职能的有机整合与统一。
机构重叠、职责交叉……针对这些问题,适当减少重叠设置的机构,相当必要。但是,部门统一的基础应该是职能整合。而不是片面追求“大而全”,将不同性质的职能机械地合并以组建“大”部门是绝对不可取的。
我们需要根据有机统一原则整合相关职能,进而设置相应的统一部门。同时,也要同等重视新成立的部门内部的职能、权责、机构与编制的科学、合理配置。从而使部门不是简单地从表象和规模上表现为“大”,而应相应建立合理的部门内的权责配置和组织结构以保证职能有机统一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