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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文挺广东转型 在粤设首个商标局派出机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键 通讯员/岳宗 符信)国家工商总局前日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昨日,省委书记汪洋、省长朱小丹在北京与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举行工作会谈,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工商总局给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意见》在支持广东放宽市场准入先行先试、实施商标战略、创新市场监管执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
汪洋说,广东的发展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育,而广东的市场经济能够快速发展,与工商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更加到位是分不开的。广东产业转型升级要取得成功,不断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下一步还要靠发展市场经济。不管经济总量有多大、财政收入有多高,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制度化的市场环境,广东难以拥有赶超香港、新加坡等的核心竞争力。这次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文件,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要求,既有形式上的创新,更有内容上的突破。这些实实在在的支持措施,对于帮助广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广东正在开展“三打两建”工作,重在以“三打”促“两建”,着力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希望国家工商总局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为广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持。
朱小丹说,《意见》突出“主题主线”,体现改革创新,完全符合广东实际,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结合“三打两建”行动和效能建设先行先试、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工商管理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周伯华对广东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思路和举措表示赞同,并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主要工作职能和近期工作重点,充分肯定广东工商队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他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是一份对市场主体服务放得最宽、权力下放得最彻底、也是由重审批转向重监管措施最具体的文件。国家工商总局将与广东共同落实《意见》,使工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刘玉亭、付双建、甘霖、王东峰、钟攸平、何昕,副省长许瑞生等参加了活动。
解读
将在粤设全国首个商标局派出机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思佳)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本月10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五个部分32条,其中12条属于首创性政策突破。企业注册登记方面的条款有19条,占了总条款的一半以上。
据称,该《意见》改革创新力度大,是迄今为止国家工商总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革创新力度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份文件。
加大力度让企业“宽入”
《意见》支持广东在特定区域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和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探索。
《意见》充分考虑到广东深圳、珠海横琴新区的特区立法优势、政策先行优势等提出,支持这两个地区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开展试点。
商事登记的目的是将严把市场准入制转变为方便准入。据了解,该项改革借鉴了香港地区和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既坚持了改革创新,又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具有重大的制度创新示范效应。
专家告诉记者,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两虚一逃”,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为此,《意见》称,“支持广东省选择条件成熟的一个地市,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功能和法律原则,开展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探索”,推动破除注册资本“玻璃门”,为企业发展、社会信用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
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记者注意到《意见》授予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含行政区划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放宽了企业登记场所条件;放宽了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专家认为,这是对市场主体准入的一次大“松绑”。
《意见》从登记体制机制、登记方式方法、特定主体登记条件等方面支持广东进行改革。
记者了解到,《意见》分别支持广东探索建立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登记权限相对集中的登记管理新体制;支持开展电子化网上登记、年检改革,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支持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沿用原名称,依法登记经有关部门确认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等。
《意见》允许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能够妥善解决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转企登记“名称”如何有效延续的难题。省工商局表示,这条措施,为我省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意见》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条款对于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简化港澳台投资者身份证明手续,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据称,该条款是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考虑广东毗邻港澳,深化粤港澳台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对属广东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的新兴行业,都可支持办理登记,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类、小类登记皆可。据分析,这是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对某一省在新兴行业登记方面给予明确的政策指引,充分考虑到广东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的实际,将加快广东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意见》鼓励农民开展“农家乐”等旅游服务,鼓励农民开展家庭旅馆经营。据称,这条在国家层面填补了此前存在的一定政策空白,有利于广东农村旅游产业发展,符合广东农村发展实际。
《意见》提出支持优势企业资产重组多项支持性、便利性措施,如“一次性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等。据分析,这将能有效降低企业兼并重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企业,也是国家工商总局首次明确提出。
试点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记者了解到,《意见》积极支持深圳、珠海、汕头推动特区立法,开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新特区”。支持广东省结合产业政策,突出发展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完善监管,构建更加符合广东市场发展实际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同时《意见》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共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数据中心相关数据,支持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广东公开涉粤企业监管执法信息,支持广东省对全国“黑牌”企业数据库中涉粤企业信息的修复工作。
据了解,《意见》支持广东省研究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支持广东省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实施食品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广东省网络市场综合监管平台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
粤或成商标管理另一个中心
为了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意见》立足职能,突出加强了商标、广告业发展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向中央编办申请批准在广东省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派出机构。
据分析,这是国家工商总局首次作出设立商标局派出机构的决定,将是全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标局派出机构。
省工商局介绍,广东作为经济比较活跃的省份,去年的商标申请量达23万多件,比2010年约增长35%,2011年底的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848184件,约占全国商标注册总量的17.8%,连续17年居全国首位。
设立商标局广东派出机构,能够有效缓解甚至解决商标审查积压的老问题,提高商标注册效率;能够增进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商标信息资源,开展广东商标与经济发展、行业变化关系的深入分析,为政府经济、贸易、产业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商标注册资源的利用效率。
专家分析,广东有望成为继北京之后,在商标注册、管理方面的另一个中心,大大提升广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对广东实现由贴牌大省向品牌大省转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意见》还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引领示范效应的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意见》称,支持广告业发展的改革创新措施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先行先试。支持在港澳地区从事广告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广东参加全国广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近年来,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发展指导职能,联合省发改委成功申报并启动的“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建设,在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下被纳入财政部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广告产业的试点项目,规划第一期投资2.8亿元。按照《意见》的规定,将从硬件和软件特别是软件建设上推动广东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广东广告业走聚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道路。这将对广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