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反腐已成最新方式之一 有收集举报线索功能

2011年11月29日15: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微博 举报中心 线索 艳照门 功能 代表资格 初查 聊天工具 反腐倡廉 网络搜索

今年,微博反腐可谓风生水起、格外耀眼。在众多的反腐案件中,均可以看到微博的身影。微博反腐,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最新的反腐方式。据统计,截至目前,仅在微博上开通的以“反腐”为名或主题的微博就超过800个。

而本报记者盘点2011年微博反腐事件,发现除个人在微博上揭露身边腐败行为外,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也纷纷加入微博反腐的队伍。

个人微博轰轰烈烈,微博反腐形式五花八门

“微博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月25日,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教授告诉记者。

记者盘点发现,目前微博反腐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知情者故意爆料一些腐败官员往往是被知情者通过微博揭发出来的,这些知情者中包括受到腐败伤害的民众、知情的网民甚至是官员的情妇或亲人。

4月13日,安徽省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为了举报所在单位的领导,选择了“自首式举报”,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自己与单位领导贪污行贿。此事迅速引起网友围观,亳州市纪委介入调查。周文彬因此被网友称为“中国微博反腐实名举报第一人”。

8月4日,浙江省开化县国土局副局长朱小红被免职,起因是妻子林菁微博举报其嫖娼养情人,衢州市国土局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亲人炫富引事端鉴于网络搜索的强大压力,很多官员都“小心翼翼”,然而,他们往往被自己亲人的炫富行为曝光,甚至有网友调侃准备办一个“官员亲属微博培训班”。

“微博盲”不慎暴露自己某些贪官因为疏忽与无知,错把微博当成了类似QQ、MSN之类的私密聊天工具,“一失足便成了千古恨”。

6月20日,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误将微博当做私密聊天工具,在微博上与一名女子大肆调情的记录被网友截图并发到论坛上,引起无数人围观。溧阳市委常委会随后召开紧急会议,将这位“微博局长”停职检查,并取消其党代会代表资格。

个人信息外泄隐私曝光当官员包养情妇的艳照或者个人信息无意泄露时,微博似乎成为曝光这些内容的最便捷渠道。

2011年7月31日,一条题为《捡到U盘,疑似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视频》的帖子,在微博上被疯狂转载。随后,昆明市发改委确认,“陷入多人性爱丑闻”的当事人正是昆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建军。8月3日,昆明市纪委对成建军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8月1日晚,一条在微博上热传的“艳帖”让河南省汝阳县一官员陷入“艳照门”,发帖者正是艳照女主角。随后,调查组查实网帖中的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田汉文被停职。

公检法加入微博反腐,微博或承担收集举报线索功能

截至记者发稿时,统计显示,仅在微博上经过认证的官方公安微博多达4462个、检察院微博53个、法院微博91个。从这些数据中可以发现,公检法的官方微博以公安机关为主,如“安徽公安在线”粉丝数达151万人;有的微博以个人职务命名,如“南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等,但这样的个人职务微博经过认证的比较少。

据微博内部人士介绍,目前在已认证的公检法机构用户中,暂时没有发现专门的反腐微博,“因为反腐可能只是账号的目的之一,政法系统的官方微博虽没有标明专门反腐,但承载着收集举报贪官线索的功能”。

2010年6月,北京某高校在读学生小王将家乡干部利用宅基地管理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举报信息,反映给正义网上的“临朐检察”微博,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对这条线索进行了调查。据临朐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微博中收到举报线索后立即转给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进行统一统计、分流,初查,并将初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据悉,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的微博自去年10月开通以来,通过粉丝在微博的跟帖评论中的信息获取一条线索,成功挖出当地一家医院包括一名副院长在内的两名贪腐官员。

微博反腐存在弊端,专家认为需要建立明确规范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坦言,微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反腐倡廉助推器,这是积极的,但微博问政也存在无序发展的问题。群众通过个人微博举报贪官,一方面容易“打草惊蛇”,另一方面也给自己人身安全带来了一些问题。

“微博反腐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因为弄得不好可能会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容易犯法,有的时候会导致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或者是违法的。”林喆说,“我还是赞同公众通过正常渠道去反映官员腐败问题。”

“微博是一种新型反映民意的载体,但未来的发展情况还不明确,不能过分夸大微博的作用。”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虽然公检法机关纷纷开通微博,但是对微博中提供的反腐线索并没有统一的整合平台,由线索到实现真正立案侦查的案件比较少。

目前,微博反腐还远没有进入法制化轨道,没有形成系统的规则。

李满春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把微博反映的情况进行多平台整合,从而扩大微博反腐的影响力,以实质性的效果来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需要设立明确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规范,起到启发引导群众,推动国家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的作用;在法律层面,将一些弹性的规则变成硬性成文的微博反腐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对个人和政府微博进行规制,防止出现一些滥用微博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防止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面对微博线索的时候,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受访专家还认为,司法机关在利用微博反腐的时候,需要建立一个规范的反腐流程,收到任何关于反腐方面的举报线索,首先要核实它的真实性,初步判断它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需要加大侦查力度,公检法官方微博及时将掌握的线索报给相关部门,从而将个人微博反腐上升为正常官方渠道的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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