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官员因黄光裕案落马供出案外案 牵出老总行贿

2011年10月11日13: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姚增起 黄光裕 税务检查 税务稽查 税务人员 税务官员 单位行贿罪

税务局官员因黄光裕案落马 供出案外案

掩盖逃税80万 老总行贿600万

为掩盖名下公司逃税80余万元的问题,48岁的博士姚增起向三名税务局官员行贿600余万元。当受贿的三名官员因黄光裕案先后被检察院调查后,姚增起也被检举。昨日,姚增起因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他名下的公司被处罚金1000万元。

博士老总600万“铲事”

25岁就获得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的姚增起在1993年8月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起名为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姚增起公司的一位主管辞职另立门户,辞职后,该主管向公安局和税务局举报正普公司的逃税问题。

2005年至2006年,姚增起得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要对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开始害怕起来。姚增起供述,自己知道公司逃税,但数目多少并不清楚。担心逃税过多会导致坐牢的姚增起想到了找人摆平此事。

为了不被查出逃税问题,姚增起找到时任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的老乡梁敏进,通过他又认识了对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和主任科员凌伟。

2005年8月4日,姚增起为梁敏进买了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捷达车,同年9月至10月,在梁丛林索要后,姚增起给了他1万元。2006年2月,正普公司收到市国税局稽查局的追缴单,要他缴纳84万余元增值税和40多万元的滞纳金,但对姚增起本人没有任何惩罚,这让他很高兴。

为此,姚增起想用100万元答谢梁敏进,但对方称至少要四五百万元。姚增起随后交给梁敏进500万元,让他转交给梁丛林和凌伟,又另外给了梁敏进100万元。据检察院调查,三人随后平分了这600万元。

原为黄光裕案案外案

经查,姚增起向税务人员行贿共计611.75万元。2009年10月20日,他被门头沟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抓获,今年1月28日,他被提起公诉。据悉,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发后,市国税局多名官员被牵出,梁丛林和凌伟也是其中两个,两人到案后供出梁敏进,而后姚增起也被检举。

庭审时,姚增起表示认罪。他的辩护人认为姚增起的主观危害性较小,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全部事实,且本案与国家税务人员索贿有密切关系,姚增起主动行贿的意识不强,故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昨天,海淀法院对姚增起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姚增起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姚增起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正普公司能够积极缴纳大额罚金,法院对姚增起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增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金1000万元(已缴纳)。 荀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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