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休眠”致政令不畅 好制度看得见摸不着

2011年08月01日11: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休眠 省发改委 制度休眠 制度执行 意见 中央政令 群众利益无小事 收费公路 制度落实 懒政

“制度休眠”现象调查

编者按:明明有相关制度(包括法律、规章、政策等),有的地方行政部门却不积极执行,在为百姓排忧解难方面,采取躲、拖、推等手段,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新问题拖成老问题。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根由往往就在这里。对个别行政部门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只有等到有关领导批示后才会倾力解决问题的现象,有学者概括为“制度休眠”。

“制度休眠”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央政令不畅,百姓权益受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国制度不断健全的当下,该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半月谈》2011年第14期)

有些好制度看得见摸不着

好制度不落实,深负民望

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等相关部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

除了实名制以外,《意见》还指出,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出台这种规章制度,被认为是遏制购物卡行贿这种特殊类型腐败的一种尝试,公众对其寄予厚望。然而,《意见》出台至今已近两月,记者在郑州市部分大商场、超市采访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郑州市场上预付卡买卖仍然很“自由”。

在花园路一家大型商场,记者问导购员:“单位发福利,想买一些购物卡,需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带身份证进行登记?”导购员对于记者买卡的金额等连问都没问,就很热情地回答:“去四楼的团购部直接办理就行了,现金、刷卡都可以。不需要啥身份证明,也不用登记。”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人民路的一家商场里。在购卡柜台前,交钱、开票、拿卡实行“一条龙”服务。整个购卡过程中,记者并未观察到有索要消费者身份证明的情况。

对于为什么《意见》出台后购卡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的疑问,郑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团购部的负责人笑着回答:“虽然现在确实有关于‘实名制’‘面值限额’等的要求,但并没有什么部门来严格监管,这种情况下,你说难道商场、超市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显然,如果执行不力,无论规章制度出台的初衷有多好、设计有多严密,都不会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值得注意的是,与商业预付卡有规定却执行不到位相类似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时有发生。而好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很容易引发民众的疑虑和失望。

前不久,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路收费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单位制订的《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2012年5月之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方案》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2009年1月1日后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等8种收费公路项目将被制止。

看到媒体上发布的消息,记者采访的一位郑州市民表示自己既喜且忧。喜的是,有关部门再次出台红头文件,表示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收费公路进行专项清理,如果目标能够实现,那么车辆的通行成本肯定会大大降低;忧的是,不知这一政策能不能真的落地,很担心它会像之前的一些政策一样,因不被落实而成为一纸空文。

这位市民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

2008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的结果显示:总投资1.78亿元、号称“亚洲第一大公路桥”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但仍然继续违规收费14.5亿元。

这项调查结果公布后,在河南引起轩然大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多次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合法性提出质疑,揭露其管理混乱和收费不合理之处,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截至记者发稿时,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仍在继续违规收费。

“制度休眠”表现多样,危害巨大

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社会要有序运转,都必须有一套规则、制度。在我国,这一套规则和制度包括法律、规章、政策等多个层次,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保障民众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依据。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部门和人员执行不力,好制度的效应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导致“制度休眠”,以至于有时老百姓发出这样的感叹:“有些制度看得见却摸不着。”

“制度休眠”有种种表现。

一是落实不力,让惠民政策在有的地方成为“空文”。

好政策还需落实好。近年来,中央出台的惠民、利民政策很多,社会反响强烈,百姓纷纷叫好。但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情况复杂、利益关联等原因,有时会发生变形走样的情况,惹来民众的怨声。

二是监管缺位,让一些规章制度在有的领域凌空蹈虚。

相关部门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很有针对性,往往是为了整顿、清理当下的一些不良现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规章制度有不少沦为“应景之作”,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权威。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具体执行部门没有真正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

三是办事人员相互推诿,“躲、拖、推”,让百姓诉求成为“皮球”。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对攸关群众利益的事情推诿塞责,不闻不问,这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党的执政理念的漠视。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如果解决不好,服务不到位,就会动摇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是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

现阶段,社会进入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群众利益诉求复杂,许多造成很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是肇端于不起眼的小事。各级行政部门如果不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种矛盾就难以消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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