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新特点困扰查处 隐蔽性挑战反腐工作智慧

2011年07月13日10: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反腐工作 犯罪侦查 工作机制 犯罪成本 犯罪信息 人民检察院 渎职侵权 法制日报 初查 一把手

提高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能力建议

反渎干警要善于借助各种网络信息平台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逐步提高侦查办案的信息化程度,从而最终实现信息引导侦查。

职务犯罪侦查可以适用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机制,这样可以打破科室、部门和地区、上下级院的界限,做到上下一体、内部整合、横向协作、总体统筹,讲求整体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兵力,实现优势互补。

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对能够成案的加大力度坚决查办,对成不了案的果断放弃,避免浪费办案时间和办案资源

● 腐败现象呈现出群体化、高端化、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大的态势,表现出更大的贪婪性和冒险性

● 以往那种仅靠两三个侦查员一组、一个反渎部门甚至一个检察院单独作战的侦查模式,很难适应反渎工作发展的需要

“在预防腐败的进程中,职务犯罪问题呈现出了隐蔽性强、高端化等趋势,已成为当今反腐工作的一大挑战。”近日,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明说。

据王建明介绍,目前,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亟需破解。

职务犯罪新特点困扰查处

《法制日报》记者从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了解到,近年来,腐败现象呈现出群体化、高端化、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大的态势,表现出更大的贪婪性和冒险性。

据参加此次会议的检察官介绍,导致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职务犯罪被发现的机率小、漏网率高、犯罪成本低。于是,出现了“边升边腐”、“前腐后继”、“集体腐败”等怪象。

来自预防职务犯罪一线的检察官认为,要想提高反腐侦查能力,就必须提高发现犯罪信息的能力、揭露犯罪的证明能力、重点难点的突破能力和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

“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功能应当在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统一、完整的前提下,以提高刑罚的及时性和犯罪的必罚性为指向,从而提升揭露与证实犯罪能力,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车承军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郑广宇认为,近几年腐败现象的发展和发现腐败能力的弱化说明,国家法律控制作用缺位,职务犯罪侦查功能不够完善,与惩治犯罪的迫切性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地的各种重点工程纷纷上马。与此同时,一些职务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

据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透露出来的信息,最近3年,上海市平均报建工程项目4800余个,年均投资额4200余亿元。目前正开工建设的迪士尼项目首期投资就达200多亿元。

在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频频投入的同时,腐败和职务犯罪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从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办的渎职案件逐年上升,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渎职犯罪发案率最高的领域,去年上海发生的“11·15”火灾也涉及工程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问题。

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检察官们将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总结如下:数量不多但增势迅猛;窝案、串案严重,大要案和“一把手”犯罪高发;犯罪主体多元,涉及部门较广,发案环节多,但又比较集中;中介组织诱发犯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说,工程建设领域法规体系不完善,程序控制形同虚设、权力配置不科学,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这些是工程建设领域渎职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

许佩琴建议,面对工程领域的问题,必须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围绕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为重大工程的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侦查需整合检察资源

针对职务犯罪新特点,如何提高侦查预防能力?

“在网络信息化时代,反渎干警要善于借助各种网络信息平台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逐步提高侦查办案的信息化程度,从而最终实现信息引导侦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永金说,如今,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各种高科技手段实施或辅助违法行为。台式电脑、手提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作案工具对其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过,不法分子在利用计算机实施或辅助违法行为时,会留下“痕迹”。通过信息技术发现、提取和分析处理这些“痕迹”,对犯罪侦查意义重大。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迎春也认为,数据恢复技术、网上踪迹调查和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查办渎职案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针对当前渎职犯罪窝案、串案增多,渎职案件与贪污受贿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交织出现的特点,检察官认为,以往那种仅靠两三个侦查员一组、一个反渎部门甚至一个检察院单独作战的侦查模式,很难适应反渎工作发展的需要。

王永金说:“如今职务犯罪侦查可以适用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机制,这样做打破了科室、部门和地区、上下级院的界限,做到上下一体、内部整合、横向协作、总体统筹,讲求整体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兵力,实现了优势互补。”

“通过有理有力有节的沟通,既可以相互理解,又促进了办案工作。”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刘景平说。

许佩琴也认为,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制度,强化异地办案,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对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具有深远意义。

不久前,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县检察院反渎局接到一条线索。线索指向当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行为。检察官经过深入调查后认为,工商部门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于是果断决定停止侦查,避免了费时费力无结果甚至办错案问题的发生。

刘景平说,现在很多办案工作基本上是“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寻找线索和查办案件,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协调统一认识上面,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在应付干扰。

据介绍,这种情况导致案件摸排和初查时间长,难以迅速接触犯罪实质;协调立案时间长,错失最佳战机;侦查终结时间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案件处理环节积压时间长,不能及时移送起诉和提起公诉,严重阻碍了办案效率的提高。

“面对这些弊端,需要快侦快结,注重质量。在处理案件时,快侦快结,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可以防止错案发生。”刘景平说,“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对能够成案的加大力度坚决查办,对成不了案的果断放弃,避免浪费办案时间和办案资源。加大初查力度、前移审查关口、提高取证标准,这些工作对案件的快结都有重大意义。”

此外,不少来自反渎职侵权侦查一线的检察官认为,从司法实践看,现行的一些制度之所以惩治腐败效果不佳,除设计不科学、缺乏刚性支撑等因素之外,没有一部纲领性的法律统领反腐败工作也是重要原因。同时,侦查职权的落后也在另一方面阻碍了反腐工作的开展。

检察官建议,有必要充分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机会,针对现实需要及实践暴露出的问题,抓住重点,改善设计,从组织、实体、程序和配套措施上,对反腐工作作出科学、严谨、统一的规定,强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功能。 (马岳君 王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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