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夫妇“五把全搂”获刑 受贿覆盖各个环节

2011年07月05日13: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纪维华 三科 医院院长 医院财务 医院管理 获刑 红包 贿赂 莒南县 2008年

“五把全搂”是山东省莒南县老百姓用来表扬人能挣钱的一个常用词。如今,这个词用在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纪维华夫妇身上,也比较恰当。

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纪维华及其妻子——莒南县人民医院内三科原主任徐宝凤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纪维华有期徒刑17年,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徐宝凤有期徒刑20年。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无论是纪维华单独受贿还是与徐宝凤共同受贿,其“黑手”几乎伸向了医院行政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

受贿全覆盖

熟悉医院的人都知道,医院尽管人多摊子大,但从行政管理业务角度上看,无非就是那几个重点环节,如人员调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药品及医疗设备购入、单位工程建设等。纪维华及其妻子共同受贿,几乎覆盖了各个环节。

一审判决书显示,纪维华单独收受24人的贿赂,其中主要以收取医疗设备购入、建筑工程为主。第一次是在1995年春天,莒南县人民医院花了135万元购买了北京某公司推销的一台二手CT机,仪器安装后,公司经理罗某为了感谢纪维华,来到莒南县人民医院西南角办公楼三楼纪维华的办公室,送给他人民币3万元。

医疗设备推销商葛某为了感谢纪维华在该院购买医疗设备中的支持,6次送了现金11.4万元,另外还送给他一台价值4000元的MP4和一条价值2000元的紫晶项链。

建筑公司则“靠水送水”。2000年中秋节至2008年春节,莒南县某建筑公司及其项目经理为了感谢纪维华把医院的许多工程交给他们承包,以低于成本价14.1万余元的价格卖给纪维华一套房子,送给他现金2.6万元,花了4.3万元给他装修房子,此外还多次送他价值4.1万元的购物卡。

纪维华、徐宝凤共同受贿的项目主要是人员调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单位购买药品,收受28人送给的现金、物品、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06.65余万元。

送给他们最多的是某药业集团公司业务员朱某,他在7年的时间里送给纪维华、徐宝凤人民币83.2万元。

据徐宝凤供述,朱某是某医药公司在莒南县医院的医药代表。从2001年朱某就找纪维华推销药品,纪维华也和药剂科的人打过招呼,后来纪维华怕影响不好就让朱某直接找徐宝凤帮忙推销药品。随着业务量逐年增加,朱某为了表示感谢,送给纪维华的钱也越来越多,一次从五六千元到一两万元,多的时候七八万元甚至十万、二十万。

徐宝凤供述,“朱某给钱大体分四种情况:首先是平时药品回扣,一个月或两三个月结算一次,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多的时候四五万元到六七万元;其次是为感谢我借着过节的时候给的钱,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从开始的几千元到后来的二三万元,总数约十五六万元;再则就是在我家庭有大的事项的时候给的钱,他出手很大方,儿子结婚、女儿考研、孙子出生、青岛买房和后来家庭购车他每次都给了十万元;最后就是新药品推销费,自2001年到2006年,在老纪和我的关照下,莒南县医院先后引进了朱某推销的五种有回扣的新药,每引进一个品种他都给我一万元钱的推销费,一共是五万元。”

神秘“补奖金”

一审判决认定,徐宝凤在担任该院内三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侵吞内三科效益工资等多项奖励、提成共计157.9758万元。

内三科是心内科,收入是该院所有科室中最高的。纪维华担任院长后进行了改革,医院及职工收入越来越多。

据纪维华在检察机关供述:“我家属在内三科做了大量的工作,慢慢地感觉到出了很大的力收入却很少,心理渐渐不平衡,我家属多次让我把内三科的奖金留下一部分自己用,内三科查体收入也不按医院管理方案算,而是直接支查体补助。这样我就和我家属以‘补效益工资’的名义截留了内三科效益工资。”

据徐宝凤供述,内三科主要有两大块收入:一是医院发给内三科的各种奖励、提成;二是内三科自己的一块收入。在她任内三科主任期间共发给他们科900余万元的奖金、提成。按照医院管理方案,发给科室的绩效工资到科室后再分配有明确的规定,科室主任、护士长得115%,副主任、副护士长得113%,一般人员得100%。另外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各科室从财务科领回的各项职工福利、效益工资、加班费等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给科室人员,并公开透明。

有人证实,1994年到1996年内三科效益工资相对透明,1997年1月到2008年4月就不公开了,全部由徐宝凤一个人到院财务支取,其他人都不知道医院发给科里多少,她拿到科里说多少就是多少,说发谁多少就多少,全部采用发“红包”的形式发放,不让签字,相互间不让打听。当时,科里工作人员相互间都不知道别人领了多少,但私下也都相互打听。“红包”里面除效益工资外还有开单提成、加床费、值夜班费、胃镜提成等。

但是,在内三科工作的人却很少有人知道还有“补效益工资”。

一位内三科的大夫证实,她只是听徐宝凤说过一次“补奖金”,当时医院发给内三的奖金太多,她怕都发给职工影响不好,留出一部分放在以后科里效益不好奖金少的时候再发。因为院里发给内三科里的奖金数一直是全院最多的,从来没有出现过效益不好奖金少的情况,所以这块钱在内三科里从来没发过,哪里去了他不清楚,只有徐宝凤自己清楚。

这个秘密,只有纪维华、徐宝凤及医院财务的个别人知道。

据徐宝凤称:“内三科的活折本一直都是我自己保管的,设了密码,其他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活折本上的钱都是我自己支的。1999年7月1日到2005年9月28日我从内三科活折本中支取了247.07余万元的内三科效益工资转存到了自己的工资本上,又分多次取出其中的157.9758万元转存成了定期存单,最后又全部转存到自己家的存款中去了。”

院长的三块绊脚石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5年秋天至2008年春节,纪维华在担任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期间,单独受贿122.2万余元,纪维华与徐宝凤共同受贿106.65余万元,487.6万余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1997年1月至2008年4月间,徐宝凤利用担任内三科主任职务之便,贪污157余万元。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徐宝凤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朱某为感谢其推销的药品而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近38万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这对夫妇提起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记者了解到,2010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查办医院院长5人,其中有县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也有乡镇医院院长。据办案检察官称,这些医院院长都是被医药、医疗器械、人事安排这三块石头绊倒的。巨额的、赤裸裸的贿赂成为一个巨大的陷阱,医院院长只要栽进去,便无法回头。

案意

办案检察官分析,医院院长职务犯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院长处于医院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在医药、医疗器械、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决定权。他们成为销售商、代理商首先要拿下的“山头”,成为糖衣炮弹集中轰炸的目标;二是一些销售商、代理商都是潜规则的忠实执行者,他们能想方设法摸透院长的所思所想,把“贿赂”送到院长的“心坎”上,让他们欲罢不能;三是这些医院院长思想防线不牢固,伴随着侥幸心理的膨胀,在潜规则面前轰然崩溃,越走越远。

为此,检察官建议,用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是科学的预防之道,要通过加强医疗机构改革,堵塞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引发商业贿赂犯罪的漏洞。鉴于本身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同于一般的国有单位,加强制度改革,改变目前医疗机构“国有单位、企业管理”模式;通过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对医生的管理力度;建立从优待医政策,建立廉洁基金,对没有发生商业贿赂等行为的,给予重奖,否则奖金将被医院扣罚;加强对药品招标程序的细化管理,推行阳光交易、阳光采购措施。本报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本报通讯员 林 剑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