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查煤焦领域腐败 900余干部受处分

2010年12月23日10: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煤焦 山西焦煤集团 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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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12月22日电(记者南婷)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煤焦专项办22日联合召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查办案件情况。在今年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有906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09人,乡科级干部262人。

据山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煤焦办常务副主任邢顺喜介绍,山西省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专项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办案的整体功效,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山西全省已查和正查的典型案件主要有五类: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法违纪,如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案;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伸手煤矿”入“干股”“权力股”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如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党委书记陈美等人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3050万元案;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充当“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收受贿赂;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受贿120万元案;五是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区经贸局原局长赵勇在东梁煤矿国有产权转让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

据统计,截至2010年11月,山西全省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共立查案件2185件,处分2353人。其中2010年1-11月,全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59件(次),初核煤焦领域违纪线索718件,立案查处59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906人,其中,党纪处分453人,政纪处分544人;涉及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09人,乡科级干部262人。初核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226件,立案查处227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29人,其中,党纪处分160人,政纪处分7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57人。

邢顺喜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煤焦业务继续入股办矿、牟取暴利,利用审批监管、资金划拨、票据管理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用资源整合倒卖国有资源等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煤矿兼并重组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异常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实行严格问责。对不适合分管案件的领导同志要建议调换,对不办案的县纪委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要对其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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