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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据统计,今年报名人数突破141万,最终确认参考103万人,这比7年前的8.7万人高出16倍。
●有考生坦言:“公务员不但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发展空间大,要是获得一官半职,工资外还有不少实惠。”
●记者采访发现,有这样想法的考生不在少数。现实中,也确有相当数量的官员,通过运作自身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在法定利益之外,还享受着各种各样的隐性利益。
“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入
如今,随着反腐力度加大,灰色收入、隐性特权这两种隐性利益,因其性质难以明确界定,为一些腐败官员提供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途径。特别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入,已成官员隐性利益的主要来源。
比如,2010年2月,文强案进入最后审判阶段。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文强认为“灰色收入部分认定太少”。公诉方称他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和市司法局局长期间,红包收入仅有2.4万元。文强说“远不止这些”,全局几十个下属单位,每年春节都会给他拜年,奉上一两万元礼金。
再如,许道明是合肥市前市委副书记,江黎是合肥市商务局局长。2007年11月13日,他们成了安徽有史以来第一对“厅+处”同堂受审的贪官夫妻。为了把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家庭财产“讲清楚”,这对夫妻当庭大曝官员的灰色收入来源———“逢年过节几乎每个部门都能给千儿八百的”,“单位内部的‘创收奖’,以工会、机关党支部名义发的钱,工资条上都不显示”,等等。
谈及此,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认为,“所谓灰色收入,既不是收受贿赂,也不是权力求租所得,有的还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部门福利’。但仔细分析,这些收入并不是所有的公务员都有的,其背后还是权力在起作用。逢年过节,部门福利,权力集中者会比一般人的多,而人情送礼,也是谁的官阶越高、权力越大,谁的节礼就会越丰厚。这是在官本位社会中‘敬长尊权’规则下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