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明显上升/排名][青岛夺全国第一][成都列全国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三][长沙:省会及副省级城市第四][东莞名列地级市第六]
本报讯(记者/曾妮通讯员/穗文明)笔者昨日获悉,在刚刚公布的2009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中,广州、深圳排名靠前,成绩优良。
受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所属调查队对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这次测评的114个城市,覆盖了中央文明委历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地级以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由国家统计局独立测评。公共文明指数包括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测评结果,公共文明指数排名前15的省会、副省级城市包括:青岛、厦门、成都、长沙、广州、大连、福州、深圳、南京、郑州、南昌、南宁、宁波、武汉、合肥。排名前35的地级城市中,惠州、东莞分列第5、6名,中山位列第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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