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全区共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757.4万人,占水利部核定我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的48.38%,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99.3%。
今年8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区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来宾、柳州、河池、百色市及其部份县(市、区)、乡(镇)、村、屯、农户和农村中小学校了解情况,并实地察看了当地部分农村饮水工程。调研结果显示,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2005年至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5年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层层签订责任书。
从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至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已下达我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32.8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3.64亿元,地方配套9.19亿元。在已建成的工程中,集中供水受益人口占82%。
经过实地调查,调研组认为,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我区还有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808万人,加上国家新标准增加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华侨农林场等饮水不安全人口,全区目前还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00多万人。农村和农村中小学校饮水水质合格率较低,普遍缺乏水质净化设施和消毒设施。
“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这是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对一些村庄环境的描述,这种卫生状态导致了农村饮用水环境的恶劣。此外,农业污染问题突出,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农村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大量排出对农村局部地区环境构成了威胁。据统计,目前全区畜禽养殖污水全年产生量约为6亿吨,占当年全区废水(工业、生活、养殖)总排放量的22.2%,已成为我区农村主要面源污染,对周边地区水体已造成污染,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梁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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