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从去年8月份启动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日前在全国率先完成,各单位内设机构调整、人员定岗和领导干部选配工作尘埃落定,全省共减少11个厅局机构、43个厅局级领导职数,涉及各部门领导职务变更109人次。本次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减法,一是机构精简,厅局机构从58个减为47个,减少11个,精减幅度为19%,内设机构为691个,减少41个,精简5.6%;二是领导职数精简,厅局级领导职数核定为214名,减少43个,精减幅度16.7%;三是中层干部职数精简,核定处级1693名,比改革前减少110个,精减幅度6.1%;四是编制精简,核定行政编制为4896个,共减少183个,精减幅度为3.6%,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12名,减少50名,精简7.6%;五是理顺部门间工作关系,按照大部制要求,对16个部门存在的24项职责交叉问题进行了调整,明确职责边界,明确牵头和协办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留哪些撤哪些,要看是不是有利于吉林经济社会的发展。”省编办主任浦生林这样说。吉林经济欠发达的省情和组建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要求,是这次机构改革依据。通过调整整合政府机构、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和转变机关作风,省政府47个部门共取消、下放68项职能,增加和加强了132项职能。按照政企、政事、政资、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取消了部门承担的一些微观管理职责,将一些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
虽然实施减法,但由于工作做在前面,没有因此影响安定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未能担任实职的原厅局级、处级领导,到干部没有配满的单位担任巡视员、调研员和项目专员,没有人因机构改革而“下岗”。
据悉,吉林省各市、县的机构改革将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
减机构,更要调职能
张 炜
吉林省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可谓快速深入,其过程可总结为两个关键词:“减”与“调”。
“减”,数据最能说明问题。然而,单纯的减法显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这要求政府必须实现自身的转型。
2000年以来,吉林省实施了三次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各不相同。2000年的改革,主要是为精简编制;2004年的改革,以加强监管为目的;而本轮改革,则直指“调”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立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让人充满期待。 (记者李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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