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保障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密切关注国
际国内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后,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又一项纲领性文件。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但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和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滑,长期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能否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严峻考验。
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王胜俊院长要求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新变化,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的新情况,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和委员在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积极评价的同时,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和要求,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工作建议。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使知识产权审判更好地服务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把握和敏锐反映了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明确和完善了一系列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意见》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
《意见》第一部分对当前经济形势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如下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危机常常伴随着科技革命,科技革命又成为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和繁荣的重要引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革命,为催生新兴产业、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引领经济发展新方向,具有重大作用。各有关法院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专利案件的审理,把提高专利审判水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2.高度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新需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主动性。当前经济形势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只能加强和提升,不能削弱和放松。各级法院务必要充分认识和敏锐反映这些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加注重拓展创新空间,促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营造开放自由的贸易和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动诚信社会的建设,在应对挑战、化危为机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独特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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