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司法系统严重超编进人问题在中央编办严肃查处后得以纠正。日前,中央编办通报了这起严重超编进人事件处理情况。
2007年9月,中央编办“12310”举报电话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河南省叶县司法局存在严重超编进人问题。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随即会同河南省编办前往叶县进行实地查办。
经查,从2002年开始,该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在得知中央关于乡镇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后,滥用职权,在全县乡镇司法所人员整体已经超编的情况下,从2002年至2004年,共超编安排27人进入乡镇司法所工作。此外,县司法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超编问题。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按照中央编办和河南省编办的督查意见,叶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县司法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超编人员调出司法系统,调剂到缺编单位;对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的超编人员分流到乡镇的法律服务所。
——对在2005年乡镇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手续不全、违规参加竞争上岗的12名人员,一律取消竞争上岗资格,退回原单位或作分流处理。
——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县司法局原局长沙冠民,免去局长职务,调离司法局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把关不严的直接责任人原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股股长高钦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地方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陆续展开,对改革期间发生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确保中央的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记者 盛若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