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范汉云(摄影 中国网 王锐)
国新办4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范汉云,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在谈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问题时,范汉云说,历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了“三农”问题,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要依法保护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国家工商总局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运用了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保护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励和指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二是加大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具体工作是,2007年1月24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专门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且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农产品商标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包括保护地理标志。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从1994年开始保护地理标志,到2007年底,我国已经注册了地理标志总数达到了301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1234件驰名商标中,有涉及农产品的商标是246件,地理标志10件,其中包括绍兴黄酒、盘锦大米、太和乌鸡、福建的琯溪蜜柚、南丰蜜桔、浏阳花炮,都是2007年新获得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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