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11日电 为使每一名接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学生都能如愿以偿圆大学梦,从今年起,南宁市每年将拨款200万元,用于一次性补助贫困新生第一学年学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根据刚出台的《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补助金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这样,南宁市每年将资助1000名贫困新生入学。
南宁市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财政入学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还要视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本级同类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贫困新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细则》明确,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和烈士子女等9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优先获得资助。
根据规定,贫困学生的界定主要由其所在中学负责。学校要统一明确贫困学生的界定标准、界定材料的种类及格式,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贫困资助金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此外,为避免补助资金的浪费,如果受助学生领取入学补助资金后,没有到学校报到注册,学校将追回补助资金。(记者梁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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