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省2007年度教育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学起,云南省各级政府将筹资6.2亿元,对全省16个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200万名贫困学生实行生活补助,这是云南省为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采取的又一新举措。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云南省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各地发展速度和规模不均衡,城乡差距较大。为此,云南省在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把高度关注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问题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今年,由省政府和各级地方配套投入资金6.2亿元,在全省全面推行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制度,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学生的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具体办法是,对2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总人数比去年增加80万人,享受补助的学生占全省600万免杂费学生的三分之一;补助标准从过去的小学、中学阶段每生每年150元和250元提高到250元和350元。其中,省政府投入资金在去年9000多万元的基础上新增3亿元,达到3.9亿元;各地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比例分担所需经费,筹资总额将从去年的近7000万元增加到2.3亿元。此外,云南省还将继续实施好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提供新增20万名初中学生和一万名小学寄宿学生最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罗霞 李沙青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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