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6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2006至2007学年度,这个省向近2.4万名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亿多元。至此,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下,这个省已累计向3.4万余名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5亿余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了重要调整,延长了还贷年限,改革了财政贴息方式并建立了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这就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
新机制实施后,黑龙江省通过采取“日督办”制度及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省教育厅每天与有关高校联系,及时协调沟通国家助学贷款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省教育厅还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北京联合保险经济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等部门积极沟通,探索生源地贷款、担保贷款及国开行贷款模式,研究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助学贷款体系。
黑龙江省将继续探索多种方式的助学贷款渠道,如与农村信用联社开展生源地贷款作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通过与中介机构开展担保贷款以降低经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提高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记者曹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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