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2020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达4000万千瓦 民资外资可参股核电建设 -欧盟REACH法规明实施 影响我3万多企业 中国建重点实验室应对 -央行严控外商投资内地房市 把好信贷关 中国房地产还能热多久 -社会对职业教育比较歧视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 -中国扩大儿童免疫范围 增25亿购疫苗 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A股均价与历史高点相差1成 内地资金充裕惟未走出去形A股泡沫 -民营油企欲打包卖外资 三分格局或变两强相争 商务部促油企整改 -中国存在粮价上涨引发通货膨胀风险 商务部三措施稳定肉蛋价格 -国务院决定今年试点向国企提取分红 -07中国大学满意度排行榜出炉:清华第3北大第10 高考人数破千万
中国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万余起 正版销售增逾20%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1 月 25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商务部有关方面日前表示,2006年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国在50个城市中建立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共接收举报、投诉1014件,转交执法部门657件,已经办结286件,此外还解答了社会公众和企业咨询24221件。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计算机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有关部门还制定或修订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总担保办法》、《专利审查指南》、《商标审查标准》和《商标审理标准》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专利代理条例》、《广播电视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也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同年,公安部分别与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部门规章,建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的工作衔接制度。

文化管理部门自2006年3月起开展了以“阳光行动”为重点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330起、侵权单位3184家,没收违法所得198万元,罚款4168万元,取缔728家侵权单位经营资格。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自2006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反盗版百日行动”,通过这次行动,正版市场的销售量增长20%以上,正规经营场所内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基本消失,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此外,信息产业部、版权局、商务部还于2006年3月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进口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这是中国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将从源头上解决操作系统盗版问题。

有关领导机构机制更加健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即将公布

从2004年起,中国就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12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2006年,工作组又新增司法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宣部和国务院新闻办等5个部门,成员单位扩大到17个。这使得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协调和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

同年,中国还开通了中英文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这为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2006年,中国还发布和实施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据介绍,《行动计划》规定的在保护知识产权的9个方面的160项具体措施,除个别立法项目还在进行外,绝大多数措施均已按期完成。正在制定中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进入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阶段,有望于2007年上半年公布。

国际交流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覆盖商标专利版权等多个领域

2006年,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6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团赴美主持第十七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双方就知识产权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2006年8月,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司局级会议,12月在华盛顿召开了副部级会议。中方还向驻美使馆专门派驻了知识产权专员。

2006年11月,第21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就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进行了重要的对话。中欧之间的知识产权工作组分别于6月和11月在北京举行了两次会议,初步商定从2007年起实施为期4年的“中欧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二期)项目”。

2006年,中国还与日本、韩国、东盟、德国、英国、奥地利、西班牙、俄罗斯等国家和香港地区进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交流。同时还积极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和地区组织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会议的活动,在多哈发展议程有关知识产权议题和APEC有关“指南”谈判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多双边交流和合作已呈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特点。既有双边交流合作,也有多边交流合作。交流与合作覆盖了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包括了立法、行政执法、民事、刑事司法和能力建设等多个环节。(记者 张意轩)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禁止知识产权被滥用
我国法院努力降低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成本
入世五年我国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
我国颁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字音频行业标准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