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在15日举行的第99届广交会上撰文指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主要的知识产权立法,比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都已进行了修改,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国内立法已经完全符合WTO的要求。
张向晨表示,不仅如此,中国对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保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此外,加入WTO以来,中国十分重视政策透明度工作,不仅对照WTO规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而且新的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都公开征求意见,给予社会公众和各个利益方充分的评论机会,征求意见的形式也由座谈会、信函等扩大到了利用国际互联网。
张向晨表示,中国政府还建立了确保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使任何企业和个人在认为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之间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时,都可以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审议的建议。
自国务院于2001年12月颁布《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以来,国务院已就有关机关、企业、个人提出的上百件关于地方性法规措施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而要求审查的书面意见作了处理,其中有不少就是涉及经济贸易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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