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2月23日电(李瑞红)宁夏目前仅有一名艾滋病人到医院接受医疗救助,绝大多数病人处于“隐情”就医状态。
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指出,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而推诿或者拒绝对其疾病进行治疗。否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去年9月,宁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报告人数已达72例,因怕受到歧视,绝大多数病人连疾控部门也很难联系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宁夏指定的艾滋病病人就诊医院,每家医院每年都能发现5至10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极少有人以“艾滋病人”的身份继续治疗。目前,宁夏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制定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救治关怀,落实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行免费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但到目前,宁夏仅有一名艾滋病人公开病情到医院就诊。
绝大多数艾滋病人“隐情”就医,给当地艾滋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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