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农村大病医保试点范围已扩大到20种疾病

2012年09月17日14: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大病 临床路径 医保 农村儿童 卫生部副部长 新农合 农村居民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答记者问。中国网 董德 摄

中国网9月17日讯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在今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大病医保扩大到20种试点疾病,将逐步扩大范围。

刘谦表示,卫生部是在主管新农合的工作,对于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给予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2010年6月就开始启动,作为探索,是会同民政部一起。先是以农村儿童的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这两个病开始,逐步扩大到今年的20种疾病。主要的做法是通过对试点的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同时实行按病种定额或限价付费方式,这些改革的配套措施,规范了医疗行为,同时有效地控制费用。新农合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就是贫困的人群,跟民政部合作,由民政部对救助对象再给予补偿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

卫生部采取的办法是逐步扩大试点,2010年开始是两个病,到2011年两个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面铺开了,同时增加了6个病做试点。到2012年,前面的8个病全面铺开,有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增加了12种病,现在是20种病。

刘谦介绍说,这项工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今年上半年,全国已经有343641名患者被纳入新农合的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其中白血病患儿有4000多人,先心病患儿14000多人,费用的补偿比分别达到74.1%和77%,如果是贫困人口再加上救助的话会更高。

妇女“两癌”等6种疾病的救治人数也显著增加,累计补偿金额已经达到9.23亿元。新增12种病的试点也有93181名患者获得了救治,补偿的金额也达到3.88亿元。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的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前不久,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因为城镇职工有大病的补充保险,而居民没有,城乡居民的医保筹资水平差不多的,所以是对城乡居民开展大病保险。这个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高额的费用再给进一步的报销。在基本医疗保障报销以后,对患者自付的部分再做一定比例的报销,这个比例现在文件要求不低于50%。”刘谦说。

刘谦指出,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和六部委即将开展的大病保险工作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只是具体操作是有两种方式,新农合大病保障是按疾病走的,大病保险是按费用走的。这两种方式各有所长。按疾病走,选择的是危害比较严重的病,而且这些病临床路径是清楚的,就是说它的治疗是很规范的,同时费用也是可控的,能够知道大概是多少钱,而且疗效也是可知的,预后是清楚的。但是,病人是不能选择患病种类的,这种方法会有公平性欠佳的问题。按费用走,超过多少钱都给予报销,这是它最大的优点。但是这个方法必须得有一个依据,要有临床路径,要有合理费用的测算,这是最基本的,而这个最基本的东西如果做不到的话,可能会出现成本效益欠佳的问题。

最后,刘谦表示,卫生部做这项工作是采取了“小步快跑”的办法,第一年2个病,第二年增加6个病,第三年又增加了12个病,这样就是20个病,所以这样是规范的,而且尽快扩大范围。目前卫生部还在进一步制定其他疾病的临床规范。所以这两种方式目的是一样的,只是步骤有所区别。在六部委发布的大病保险的文件当中,是说两种模式都可以,根据不同的地方去探索。作为卫生部来说,因为前期已经开展了大病的新农合的工作,所以衔接上的就是优先考虑这20个大病,但是会更进一步尽快扩大它的范围。随着投资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新农合对农民大病的保障能力还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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