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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5-17日,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开展,全国爱卫办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卫生部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左毅、威海市副市长付广照出席会议并致辞。
于竞进在讲话中指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充分继承和发扬了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坚持“以民为本”,实事求是,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卫生创建活动已经成为爱国卫生工作的知名品牌。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在研讨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决定,将食品安全、慢性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指标;要充分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标准和管理办法;要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退出机制。与会代表分别就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国务院食安办、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民航局等单位的代表,部分省、市爱卫办负责同志,全国爱卫会爱国卫生专家委员会委员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