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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卫生部农卫司牵头继续实施2012年农村卫生相关医改重大专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中央财政共计投入26亿元。为切实做好医改重大专项项目工作,7月12日,卫生部农卫司在青海西宁举办项目培训班,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有关同志和专家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卫生部农卫司对三个医改重大专项进行了解读,同时指出,三个项目在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密切支援单位和受援卫生院关系、缓解农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13号)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16号),农卫司要求项目省份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青海、浙江、江西、贵州、陕西分别介绍了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