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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将成改革重点
2011年,北京市启动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开始在6家试点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分组(DRGs)付费,是指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然后以定额付费方式结算医保费用。
金昌晓表示,实施按病种付费后,每个病组都会确定一个定额标准。定额标准为上一年同一病组的社会平均医疗费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按定额支付标准付费,费用由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共同支付。
超过住院起付线以上,在定额支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和医疗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医疗费用超过定额的部分参保人不用承担。“按病种分组付费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实施这一制度后,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均按甲类药品纳入报销范围。而且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也不再区分甲、乙类,均按甲类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个人不再承担先行负担部分。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患者的医疗负担。”
挂号平台将覆盖更多医院和科室
金昌晓表示,目前第一批加入114预约挂号平台的三甲医院有30家,还有一些三甲医院没有加入,这是因为在预约挂号中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一些医院的住院和门诊设施不能符合预约挂号的要求。随着预约挂号制度的不断推广和完善,相信在未来的一年里将有更多三甲医院和相关科室加入到统一预约挂号平台的行列中来。记者 贺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