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挂牌 采理事会决策监管模式

2011年10月14日10: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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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挂牌,卫生部部长陈竺参加挂牌仪式。本报记者 韩萌 摄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挂牌

将承担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挂牌。这将改变过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资源分散在农业、质监、卫生、药监等多部门的局面,实现评估资源的整合。

中心主任由理事会表决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初,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筹建已列入日程。时隔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

评估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保障。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

与普通国家级事业单位大不相同,评估中心不是由一个部门来管理,而是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评估中心建立理事会,是评估中心的决策监督机构,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事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事项。同时,理事会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监督评估中心的运行。

卫生部是评估中心理事长单位,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理事单位。同时,理事会成员还包括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

“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在国家层面事业单位中还是头一家,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中心主任刘金峰说,“比如主任的任命,先由卫生部党组推荐,然后由理事会审议,理事都要投票表决。这在以往事业单位是没有的。”

刘金峰说,“评估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由卫生部负责,业务上的事情加强与理事会沟通,受理事会监督。”

安全事件及时提交报告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这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规的主要依据,也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重要来源。

对于评估中心的具体任务,中心专家说,主要是了解食品污染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预警,如再遇到类似“三聚氰胺”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卫生部提供评估报告。

初期编制核定200人

据悉,评估中心首届理事会由19人组成,其中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担任评估中心理事长。组建初期,评估中心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00人。业务技术部门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参比实验室、数据信息分析等单元。目前,评估中心在各地设有300多个监测区域,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处有大量采样点。

刘金峰说,中心在运行机制、引才、用人方面也可能会按照中编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做有益的尝试。“但是目前没有成熟方案。” (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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