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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这是杭州市区一处火车票代售处的“禁烟”警示标识(摄于5月1日)。
2.禁令要落地关键要具体
缺少具体的惩罚细则,控烟面临执法难题
控烟措施难以执行,或者执行难以到位,是各地普遍面临的困境。
在石家庄市,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明确要求,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处以10元罚款。10元虽说不是大数目,却也难以执行,主要在于取证不易,手机拍照等均不能作为证据。
此外,劝导员在遇到熟人时往往由于“人情障碍”而不好意思阻止对方吸烟,有时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违反规定而装作没有看见;在对陌生的吸烟者进行劝导时又往往不被理解,甚至会遭遇白眼、辱骂。
同时,由于缺少具体的惩罚细则,无法对违反者进行行之有效的责罚,加之惩罚力度偏低,执法主体模糊,人员数量有限等客观原因,控烟执法面临非常大的执法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认为,造成控烟条款难以落实的原因既有我国传统文化中“烟酒不分家”,烟草是主要社交手段之一;也有市场经济发展中烟草业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障碍;还有法律认识和执行监管方面的误区,有些人认为吸烟是公民的权利,主要靠吸烟者的自觉,国家无权加以限制。
新出台的《细则》虽然明确了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疑问。首先,对于“公共场所”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尤其是公众关心的“公共场所是否包含办公室”没有明确说明。同时,《细则》并没有任何有关禁烟内容的追责和惩戒条文,使得“禁烟”成了“无力的枷锁”。此外,《细则》中关于执法单位只是笼统地提到“卫生行政部门”,但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显然并不具备很好的执行力,“而且,从法律层面说,卫生部的这个《细则》也是一个层级比较低的法。”
如何让控烟措施真正“落地”,最重要的是把制度具体化。
相对而言,哈尔滨的控烟立法就比较具体。该市拟规定,在旅馆的住宿房间、餐饮场所的单间餐厅吸烟的,旅馆或者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可以按照旅馆的日住宿费、该次餐饮消费额的一倍收取清洁劳务费。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乘客在出租车内吸烟的,出租车驾驶员有权阻止乘客吸烟或者劝其离开。
尽管如此,该立法能否收到好的执行效果,仍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