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机构名单需网上公示 不达标坚决取缔

2011年01月01日11:0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医疗美容 医疗损害 医疗质量 卫生行政部门 公示 王贝事件 科室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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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部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2011年3月15日前,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名单及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等信息,要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官网公示。

核查医疗美容机构准入资质

日前,武汉“王贝事件”以及北京荣军医院,接连发生两起因整容致人死亡的案件,使整容行业引起社会的关注。卫生部坦言,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着准入标准不高、人员素质偏低、质量管理不严等问题,部分地方医疗美容相关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甚至出现因接受医疗美容服务而导致死亡的严重事件。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医疗美容项目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医疗美容机构名单及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等信息。

重点查处超出备案项目

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超出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对于未经批准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另外,要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日常性监管,原则上每个校验周期内,至少组织一次对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等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校验的重要依据。

根据公开报道,“王贝事件”和荣军医院的美容事件,几乎都选择了以钱了事。卫生部要求,加强对医疗美容相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通过组织医疗损害鉴定等方法,明确事件相关责任,依法作出妥善处理。 (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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