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医疗告别"以药养医" 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

2010年12月15日09: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基层医疗 以药养医 医保 诊疗费 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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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

《意见》提出,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和医保支付政策由各省(区、市)综合考虑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仍按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相关部门将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收费、分解处方多收费。

这位负责人指出,设立的“一般诊疗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不会加重群众负担。

医务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

《意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保障基本,明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

二是体现绩效,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三是提高地位,政府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责任,机构运行和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有了保障,彻底改变了过去医务人员靠卖药、创收维持收入水平的状况,使医务人员安心为群众提供服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业务水平。

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对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意见》指出,将在核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支付相应经费。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提供的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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