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暴露疫苗”的来龙去脉
新华社记者:“高温暴露疫苗”这一说法,早在2007年该事情一些媒体就有过报道,卫生部还派员调查过,结果怎样?
李贵:此前,曾有媒体登载过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道,为明确疫苗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部于2008年11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谓的“高温暴露”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依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11月在对疫苗进行例行检查时,也抽检了所谓的“高温暴露”流感疫苗,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2008年11月,卫生部对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显示,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因接种二类疫苗后出现不适到山西省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的儿童共11例。11例中6例属于一般反应,另外5例做了异常反应鉴定,其中4例排除与疫苗接种有关,1例虽鉴定为异常反应,但不属于所谓的“高温暴露”期间提供的疫苗。专家介绍,从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看,在接种时间、疫苗种类、地域分布上未出现疑似异常反应聚集性。
新华社记者:接种疫苗不良反应,或者叫异常反应是几百万分之一?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主任医师翟如芳:根据有关资料报道,乙肝疫苗是比较安全的,脊灰疫苗接种后发生疫苗相关病例在百万分之一左右,接种麻疹疫苗后的异常反应发生率也在百万分之一左右,乙脑、流脑疫苗相对高一点。
新华社记者:报道中提到,致死致残的有78户,你们这两年接到的上访,或者反映致死、致残的有多少?
翟如芳:根据监测网络报告的数字统计,2008年到2009年末一共报告的疑似异常反应有238人,其中149人是因接种甲流疫苗,其余的是接种其他疫苗引起的疑似接种反应,与所谓曝光疫苗(均已封存)无关。预防接种要覆盖所有的新生儿,新生儿每年都有生病和死亡的,接种疫苗反应与病、死的偶合率就较高,一般对疑似接种疫苗后死亡的病例要求必须尸检进行确认,直接因接种疫苗后死亡的在我省还未曾有记录,多为偶合病例。
新华社记者:近年来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赔偿的有多少?
翟如芳:约有20多个。
山西省卫生厅监督处处长冯立忠:《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一类疫苗出现反应以后,如果专家组鉴定与疫苗有关系,由省级财政给予补偿,二类疫苗由生产厂家给予补偿。
新华社记者:报道中说冷藏车的制冷机是坏的。是这样的状况吗?
翟如芳:我们有专门的疫苗冷藏车,都按要求冷藏运输。即使坏了以后也是赶快修好后再运行。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杰敏:就此事我了解过,司机对我讲:“两年前,车是有一次坏了,他正在修车,有一个人上去问是不是坏了,我说是的。这个人没再说什么。”
冯立忠:冷藏车在运输疫苗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记录温度,违反储藏规定的疫苗都不能使用。
新华社记者:如果接种了高温暴晒后的疫苗,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翟如芳:一般来讲,如果疫苗长期在高温条件下保存,对预防疾病的效果会有所降低。
新华社记者:报道说这样属于垄断行为,是这样吗?
张杰敏:我原来兼任省疾控中心的纪检委书记,所以我了解过此事,“贴这个标签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保持这个疫苗的安全使用和对使用者负责,就是只要贴了这个标签,这个疫苗出了问题就由我来负责任,是为了和社会上的苗不混乱而贴的,是做记号的形式,和垄断不垄断没有关系,就是说只要是我贴上标签,我配送的疫苗我自己负责。”
新华社记者:这个事件发生之后华卫公司就撤了,二类疫苗现在怎么办?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关联欣: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具体规定为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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