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城市名单
●东部地区(6个)
辽宁省鞍山市 上海市
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
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
●中部地区(6个)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
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区(4个)
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
■ 专家解读
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 增药事服务费
意见规定: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解读:
刘国恩(北京大学光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医改文件中只是说,医疗服务的价格机制要通过改革不断理顺关系,虽然提到了逐渐取消药品加成,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但大家会担心,取消了以药补医,怎么去补偿?
在这次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写了是用“财政补贴和服务收费”,这虽然不是亮点,但是让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加清晰。
疑问:服务费会不会转嫁给患者?
刘国恩: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是个难点,医院的服务价格肯定要上升,但是这就要和医保制度配合着走,关键还是医保能不能为患者买大头,患者并不需要关心医疗服务费用涨了多少钱,而是要关心最后我到底看病花了多少钱,即使服务费上涨,医保依然可以报销。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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