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医疗纠纷,让“医调委”免费调解
患者:专家帮你鉴定更易接受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若损害不大,可自行协商解决;若损伤严重,要请交警来解决;撞伤了他人或车辆,则要请保险公司出面理赔。处理医疗纠纷能否也用类似方法呢?
昨日(3日),《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调解机制的引入和强制医疗责任险,成为预防和缓解医患纠纷的两大重点。这也意味着,我市处理医疗纠纷将有望采取“调委会+保险理赔”组成“第三方”力量。该征求意见出炉后,不少医院对此方法很期待,认为解决医疗纠纷获得了又一实质性解决途径。晚报记者孙娟 实习生 贾跃龙
设立医调委
解决医患纠纷有了第五条途径
据介绍,以往出现医疗纠纷,一是双方协商,但缺点是易出现“医闹”。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被患方认为有“父子相护”之嫌。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四是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一位医院负责人坦承,由于患者、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三者之间彼此信任度不够,许多医患矛盾极难化解。
为此,此次征求意见稿则在此基础上引入了调解机制。意见稿指出,设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负责本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不隶属行政机关做公正公平的第三方
医调委究竟属于哪种性质呢?是隶属于行政机关吗?
对此,负责起草该征求意见稿的市司法局基层处杨处长说,医调委的性质为调解医患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调解人员构成也是以医疗和法律专家为主,未来还将要成立专家库,调解员不仅要有医学和法律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说服能力。经费主要来自市、区两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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