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周婷玉)记者17日获悉,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年―2015年)》,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当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指标和主要任务应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应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每个省(区、市)都要有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每个地市都要有具有职业病诊断能力的机构,每个县(区)都要有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机构。
通知要求,要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专门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科室,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有适当比例的监督人员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执法取证以及通讯、交通设备和工具,保障其工作经费,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据了解,《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年―2015年)》已于2009年5月印发,对今后几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定出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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