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国将着力研发豪华游轮 海岛开发存问题 "私人海岛"将套紧箍咒 -辽宁本溪发现亚洲最大铁矿 储量超30亿吨 -严控城乡建设用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土地违法严重将问责 实录 -7月1日起中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调整表 解读 受益股一览 -中国拟规定被拘留者如被判无罪可获国家赔偿 特定情形下不担责 -温家宝:5年完成集体林地承包改革 林木良种补贴等望出台/受益股 -广东今年高考零分作文700篇 重庆31高考生违规变更民族身份被查 -中国航空业发展提速 多城市争建航空城 探月地学获高分辨数据 -工行上调异地取款等20项收费 涨幅超100% 民生H股募资或200亿 -外汇局:目前未听说要松绑外商投资房地产业 商务部:消息未确认
首页>>卫生动态
卫生部发文规定性学网站只能向专业人士开放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6 月 24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网6月24日电 国家卫生部23日在其网站公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办法》规定,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此外,《办法》规定,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主办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非法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最高可罚3万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3月2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相关文章:
广州拟规定医院见死不救最高可罚2万元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政策解读:扩大覆盖 简便程序
四部委出医疗救助新政 基金结余过多将减拨或停拨
中国医疗救助以住院救助为主 强调“兼顾门诊”
中国改革医疗救助结算方式 推定点机构即时支付
我国将逐步把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卫生部官员称未来五年医疗消费将年增11%
图片新闻:
中国首个火星探测器荷载不超30斤 将揭火星有水之谜
热带风暴"莲花"登陆福建晋江 闽浙粤局部有暴雨(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