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退休人员医保工龄补缴费用可自己单独缴纳,不再必须由单位代收代缴。5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这一政策自5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今后退休人员如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条件,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工龄补缴的,缴费方式可由单位为个人单独进行缴纳,或个人通过银行自行缴纳。此前,个人缴纳的补缴资金要随用人单位缴费一并缴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需要缴纳的补缴资金额度和计算方法完全不变,只是缴费方式有所改变。
此外,自参保职工进行工龄补缴之月起,三个月内工龄补缴资金须现金足额缴纳或确保银行扣划成功。因个人原因,工龄补缴款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转入区县社保中心银行账户的,将不能再办理工龄补缴手续。
>>新闻背景
职工到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须满足女20年、男25年,不足者可进行一次性补缴。过去,这些人员要把个人补缴的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上缴。如单位欠费,视同个人尚未补缴,直接影响退休者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参保者可通过银行扣缴
现金交费:参保职工将现金交给参保单位,由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将工龄补缴资金交给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扣缴:参保职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即委托银行扣缴。目前扣款银行为北京银行与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扣款时间为每月的12日与25日(每年的2月为22日,遇公休日顺延)。
>>提醒
银行扣款注意存够现金
凡选择委托银行扣缴的参保职工,需通过单位向区县社保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的复印件。同时在规定的补缴月内的11日和24日(每年的2月为21日)前存入足够的现金,以保证扣款成功。
另外,参保职工应及时到扣款银行或通过扣款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查询扣款信息(北京银行为9616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为11185),如资金不足需及时存入。(记者 赵鹏)
|